发布时间:2026-09-24 16:29:27 点击数:56
尊敬的获证组织及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信息报送和
认证证书信息查询管理的公告》( 2026 年第 28 号,以下简称“ 28 号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 “ 28 号公告” 对认证证书信息的查询渠道作出了明确区分和规范,核心要求是强化认
证机构的主体责任,明确认证证书信息以认证机构端查询为主。
为贯彻落实 28 号公告要求,确保各相关方准确、便捷地核验证书有效性,现将本机构认证证
书信息查询方式的调整安排函告如下:
一、查询渠道调整安排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本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将按以下方式公示和查询:
1. 按国家认监委统一认证规则出具的证书社会公众可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以及国家认监委官网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其中,本机构官方网站作为**查询渠道,提
供*直接、*实时的有效性验证。
2. 按本机构自行制定规则出具的证书根据“ 28 号公告” 规定,该类证书的社会公众查询渠道为
本机构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csiiso.com/。 国家认监委官网将不再提供该类证书的查
询入口。
二、相关说明
1. 证书效力不变:本次调整仅涉及证书信息查询渠道的归属变化,不涉及证书本身的法律效力。
本机构已颁发的各类认证证书,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认证结论与证书效力均不受本次调整
影响。
2. 机构官网查询的权威性:本机构对所提供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通过本
机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实时、便捷的认证证书有效性查询方式,该查询方式已按
要求报送至国家认监委并向社会公开。
3. 关于认监委网站查询不到的情形:因证书类型不同,部分证书在认监委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信
息,这属于 28 号公告规定的正常渠道划分,不等于证书无效,也不代表本机构资质存在异常。
请勿仅以此作为判定证书有效性或本机构资质状态的**依据。
三、温馨提示
1. 建议截图留存:为便于贵单位在招投标、客户审核等场景中证明证书在调整前的官方查询状
态,建议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登录国家认监委官网截图保存当前证书的查询信息。
2. 调整后的核验方式: 2026 年 9 月 30 日后,在向客户、招投标方出示或核验认证证书信息时,
请优先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并打印留存查询结果。如有需要,也可联系本机构出具书
面的证书有效性证明。
3.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机构联系。
联系电话: 010-68017408, E-mail: csizby@163.com。
本机构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提供规范、专业的认证服务。因查询渠道调整给
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业务电话:13522594663
邮箱:csizby@163.com
网址:www.csii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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